通說:TikTok在美國的關鍵時刻 有五個看點
TikTok在美國的運營問題似乎終於要迎來“大結局”了?
當地時間9月25日,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發行政令,批准新版TikTok美國運營方案,推進美國投資者對TikTok在美業務的收購計劃。
先簡單了解一下TikTok在美國的業務結構。雖然它是由中國企業字節跳動於2016年推出的海外版本,但它在美國的業務結構較為複雜,包括很多公司主體,其中最主要的有兩個:TikTok美國數據安全公司(USDS),負責美國用戶數據存儲和安全、內容安全保障和軟件檢查和上架批准等業務;以及字節跳動TikTok美國公司,負責廣告、電商、跨境商業活動等重要業務。

根據行政令,此次收購計劃下,字節跳動TikTok美國公司仍將由字節跳動100%持有,這一點沒有變化。但在數據安全和內容安全方面的業務,將由一間新成立的合資企業營運。根據方案,該合資公司將由字節跳動持有19.9%的股權,以符合美國法律;字節跳動現有全球股東合計持有30.1%股權;新投資人合計持有50%股權。
從美國投資者名單來看,都是特朗普的盟友,包括甲骨文聯合創始人埃里森、戴爾科技創辦人戴爾、媒體大亨默多克及其子。另據外媒報道,私募股權公司銀湖資本、風險投資巨頭霍洛維茨也將參與收購計劃。
這一最新方案與蘋果在中國的“雲上貴州”營運方式如出一轍。由於TikTok的數據安全服務商甲骨文總部位於美國德州,因此也被稱為“雲上德州”。不過,二者有著重要的不同:“雲上貴州”模式中,負責管理用戶數據的“雲上艾珀(貴州)技術有限公司”,是一個100%的中國國企,蘋果沒有股權。“雲上德州”模式中,字節跳動仍是TikTok USDS單一最大股東。

另一個比較重要的點,是TikTok的技術核心——“算法”——的知識產權仍將屬於字節跳動,僅僅是授權USDS使用。授權需經中國商務部審批,依據2020年出台的《中國禁止出口限製出口技術目錄》等法律法規,確保符合國家利益與企業權益。
對於此次收購計劃,中國(深圳)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發展與國資國企研究所執行所長餘淩曲26日對香港中通社表示,改變沒有預想中大。若按照這一套程序走,對中國的權益方來說,仍是相對友好的交易協議。
餘淩曲分析,新方案改變了TikTok美國公司的運營管理模式。此前是基於股權、自上而下、“完全的”運營管理模式。新方案將TikTok美國公司涉及算法、數據保存應用部分的運營管理權劃分出來,成立一家獨立的公司。算法依靠字節跳動授權,算力和數據中心在美國本地化部署,參考蘋果在中國的案例,或由英偉達、甲骨文參與。特朗普政府所謂的控制權,或更多是對算法的監督權,包括如何推送、推送給誰、數據管理和運用,此類權利或交給新公司。

不過在專家看來,這個收購計劃仍然存在一些關鍵要素尚未清晰。一是字節跳動對新成立數據公司需要進行算法專利技術授權,授權費用不明確;二是美國TikTok公司要分享部分收益給新成立數據公司,分成比例不明確。且無論是授權還是利益分享,都具有專一屬性,價格更多取決於談判結果,而非市場判斷或交易形成,很難估算。
換言之,新方案的核心在於,特朗普推動成立的數據公司究竟能分走TikTok多大一杯羹。餘淩曲認為,未來TikTok在美廣告收入、銷售分成有巨大潛力。新設數據公司重點解決內容和安全監管等美方關切,或偏向公益屬性,不一定會分享很大比例,收益大頭仍歸字節跳動。縱使特朗普不願讓盟友吃虧,提高數據公司收益,字節也可相應提升技術授權費,彼此拉扯制約。





